第一条 为了维护众火创客网正常交易秩序,推动服务交易的繁荣,保障交易顺利进行,根据《众火创客网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投标时,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审阅)。
第二条 若您已经进行投标/投稿,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自己与本网站订立本协议,且您自愿受本协议的条款约束。本网站有权随时变更本协议并在本网站上予以公告。 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本网站的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投标行为。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众火创客网已经发布的各类规则。一旦您继续进行投标行为,则表示您已接受并自愿遵守经修订后的条款。
第三条 创客只能参加与自身技能标签相关的任务。创客在众火创客网上参与投标/投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和众火创客网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创客禁止参与违规需求,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四条 创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众火创客网有权酌情处理。但众火创客网对违规创客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创客应保证投标稿件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稿件。投标稿件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标件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专有权利。
第六条 创客应当保证投标中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不得夸大或者伪造自身经历和稿件案例,以影响雇主判断或者骗取雇主信任。
第七条 创客不得捏造、散布不实言论、诋毁、污蔑其他创客,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八条 创客的投标不得包含任何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QQ,电话,网址,二维码,条形码,邮箱等)。
第九条 无效投标的判定标准:
1、对于需要提交实质作品的需求,无效投标判定标准如下:
A、投标为广告、低俗信息等违规内容;
B、投标与需求无任何关联;
C、并未提交实际作品的;
D、创客投标后无法满足需求的基本要素;
E、创客投标涉及一稿多投等情况;
F、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况。
2、对于无法上传实质稿件的需求,无效投标判定标准如下:
A、经众火创客网判定没有创客完成需求;
B、雇主有证据证明创客投标稿件并非创客本人的作品;
C、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况。
创客上传的稿件应满足需求要求。对于无效投标,众火创客网有权未经创客同意进行屏蔽。同时对创客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 恶意提交无效稿件处罚标准
1、若创客提交的稿件被认定为恶意无效稿件,系统将屏蔽该稿件并扣除相应的信用值;
2、每个无效稿件扣除信用值3-5分,扣分无上限;
3、首次信用值被扣至0分,则封号1个月,若出现第二次乱投标的情况下,分值又为0的情况下,则永久封号。
第十一条 对于需要交接源文件交易,创客应在完成工作之后主动将源文件交付给雇主,若创客拒绝交源文件的情况下扣信用值10分并取消中标资格。
第十二条 创客投标稿件被选为中标并支付赏金后,该稿件的知识产权即转让给雇主所有。由双方自行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第十三条 雇主若需要线下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中标创客有义务配合雇主完成协议的签署,若创客拒绝签署,将视为创客"未完成工作",雇主有权要求取消创客中标资格退还赏金扣信用值10分。
第十四条 如果雇主因该中标稿件侵犯了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而遭到损失,有权利向中标创客追偿并扣信用值20分,情节严重者创客将封号处理。
第十五条 附则:
在本协议中所使用的下列词语,除非另有定义,应具有以下含义:
"本网站"在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均指"众火创客网"(www.xuanshangpingtai.com)。
"雇主":是指在本网站上进行发布需求或购买增值服务等"买"操作的用户。
"创客":是指在本网站上参加竞标、销售服务、出售技能等"卖"操作的用户。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众火创客网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